欧盟委员会已经公布了一项提案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2021/0104)(“CSRD”),这只是全面的包可持续金融措施(见我们的博客)在这里)。欧盟委员会提出这些措施,是为了回应对更强、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需求,而不仅仅是欧盟的标准非财务报告指引目前提供。CSRD力求通过修订现有的欧盟法律,包括透明度指令、会计指令和审计指令,强制执行可持续发展报告和保证。更根本的是,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它将使欧盟更接近实现其目标让可持续发展报告在权重和重要性方面与财务报告“平起平坐”。这反映在CSRD建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变化上,即从“非财务”资料报告的重点改为“可持续性”。
我们将在下面介绍背景和细节,但总的来说,以下是企业应注意的CSRD建议的主要内容:
- 范围:CSRD的报告规定将适用于所有大型欧盟公司和所有上市公司,包括上市中小型企业(" SMEs ")。据估计,这将覆盖约4.9万家公司。
- 报告:所谓的“双重重要性”原则仍然存在,但范围内的公司现在必须根据强制性的可持续性标准进行报告。上市中小企业将适用更简单和“相称”的标准。
- 审计:CSRD将首次要求在欧盟范围内对可持续性信息进行一般审计(保证)要求。
- 数字化:可持续性信息必须在公司的管理报告中公布——而不是单独报告——这些信息需要数字化或“标记”,以便将其纳入计划中的欧洲单一接入点。
- 时间:如果该提案被采纳,并且可以根据目前雄心勃勃的估计商定标准,大型范围内公司必须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开始遵守,从2024年开始发布报告;而中小企业必须从2026年1月1日起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