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经提出一个包关于可持续金融的关键授权立法(“可持续金融一揽子计划”)。这包括期待已久的第一个技术筛选标准下分类监管-概述于分类学气候委托法案(“TCDA”)-和一个建议修订《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CSRD "),该指引对现行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作了重大修订和扩展非财务报告指引该机构针对企业的职权范围和披露规则。前者直接针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后者针对大型上市实体,但该方案对所有企业都有更广泛的影响。
可持续金融一揽子计划:背景和评论
委员会制定可持续融资一揽子计划的目的有两个:(1)在短期内,制定明确的监管框架,鼓励投资,以促进从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中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的经济复苏;(2)从长远来看,按照2020年的目标,确保到2050年欧盟经济向碳中和过渡欧洲气候法.在采用了欧盟分类法法规(下文将进一步解释)之后《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以及基准规定,这提高了基准方法的透明度,欧盟委员会在这一立法方案中为其设想的可持续金融生态系统规划了下一个构建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