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加州行政法办公室批准永久的规定由该州石油、天然气和地热资源保护部(“部门”)发布,管理水力压裂技术。这些规定遵循我们讨论过的该部门最终暂行规定(2014年1月1日生效)在这里并进一步实施我们总结的加州水力压裂法规(SB 4)在这里

这些规定是由一个理由陈述.根据该声明,新法规旨在补充该部门目前的石油和天然气监管框架,具体到井增产(“通过增加地层渗透率来提高石油和天然气产量或采收率的井处理”),以满足SB 4的要求。该法规规定了要求,以确保井的完整性,井套,以及在井增产处理期间和之后的油气地层地质和水文隔离。它们还要求全面披露增产液的成分和配置,包括水力压裂液、酸性增产液和返排液。

除此之外,法规还实施了增产许可证、邻居通知和水井测试的新要求。例如,增产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将需要一份水管理计划,其中包括对增产作业用水量的估计、预计增产作业用水的来源以及增产作业返排液中回收水的处置方法。

新规定将于2015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