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石油,天然气和地热资源部门刚刚发布了最终结果暂行条例(2014年1月1日生效),以实施加州新的水力压裂法规(sb4),并于2015年1月实施永久规则。水力压裂法法规的概述,见九月电子警报

该司的暂行条例由一故事描述提供了该部门对压裂技术的看法,包括水力压裂、酸压裂和酸基质压裂之间的区别,简要总结了SB 4的前期要求,并总结了SB 4的临时操作人员要求。暂行条例将油井增产(受条例约束)与单纯的地下注入区分开来。这些法规覆盖了加州现有的油气井监管框架,这些监管框架不是针对水力压裂的,其中包含了临时法规中不包括的要求。

临时所需经费包括:

  • 油井增产措施的定义(“通过增加地层的渗透性来提高油气产量或采收率的油井处理”),并将其描述为一种短期的、非连续的过程,目的是为碳氢化合物的流动打开和规定通道。暂行规定将常规的井清理工作和地下注入项目描述为非油井增产作业。
  • 虽然不要求作业者获得部门的批准,但除非作业者提前10天提交书面处理通知,作业者不能进行油井增产作业。作业者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通知增产部门。
  • 确认保留第三方的义务(i)识别并通知附近的业主和租户(在井口半径1500英尺内或井的地下部分水平投影500英尺内),以及(ii)在邻居业主要求时对地下水进行采样。在这方面,附近的业主有权要求进行水质检测。
  • 在油井增产处理结束后60天内披露有关油井增产液成分和配置的信息。
  • 作业者要求,包括处理增产液和添加剂的溢油应急计划。

SB 4和暂行条例还规定了处理商业秘密的方式。有关油井增产液化学成分的信息必须提交给该司,但可以标记为商业机密。有关条文规定,如果本司不同意或有第三方要求提供资料,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包括确保供应商可以在资料公布前申请初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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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a·霍贝尔的照片 劳伦斯·a·荷贝尔

劳伦斯Hobel为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投保人覆盖范围、复杂环境事务和诉讼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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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Hobel为国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投保人覆盖范围、复杂环境事务和诉讼方面的咨询。

根据最近一期的美国商会有消息称,霍贝尔“在处理保险问题的方法上非常有创造力,他看到一个复杂的问题,就能找到两三种其他人无法找到的解决方法”,而且他“口才好,对判例法有极好的把握,是一位优秀的战略思想家,是一位全能的强大的保险律师。”

Hobel先生曾在众多重大保险诉讼中担任首席法律顾问,并为特别损失获得了超过15亿美元的保险赔偿。他曾代表投保人就广泛的保险索赔和赔偿范围进行诉讼和谈判,包括第一方财产损害和业务中断损失、D&O和E&O纠纷、隐私和数据泄露索赔、第三方有毒侵权、石棉、产品责任、财产损害索赔和环境责任赔偿。

他也是公司环境实践的联合主席。客户在广泛的环境问题上寻求他的咨询和代表,包括废物和危险材料和物质,空气,水,自然资源,第65号提案和其他披露法律,以及土地使用选址和许可。他曾在尽职调查中代表客户进行企业交易,并解决环境问题,包括风险和成本分配,结构,保险的使用。他曾在政府执法诉讼和谈判中为客户辩护,就影响项目开发和持续运营的联邦、州和地方环境法规提供监管法律顾问和代表,并就CERCLA、私人财产损害和有毒侵权纠纷提起诉讼。

最近,霍贝尔的大部分公益业务都集中在退伍军人福利纠纷的代理上。

Hobel先生一直是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保险法助理兼职教授,并在多个保险覆盖和环境问题项目中担任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