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环境质量委员会(CEQ)发布了一份最后的规则更新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EPA)的规定。最终规则密切跟踪2020年1月发布的规则提案。最终规则对现有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法规做了一些显著的改变。
我。为EAs和eis设置假定的时间和页面限制
与拟议规则一样,最终规则规定完成环境影响报告(EIS)的推定时限为两年,完成环境评估(EA)的推定时限为一年,除非领导机构的高级机构官员书面批准更长的期限并确定新的时限。
最终规则还对国家环境政策法文件设定了假定的页数限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在限制为150页或更少,“除非高级机构官员书面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超过假定的页数限制,并制定新的页数限制,否则“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得超过75页(不包括附录)。对于“范围或复杂性不寻常的提案”,假定的页数限制为300页。
2在领导机构下整合环境检讨及扩大使用承办商
最终规则要求,对于涉及多个联邦机构行动的提案,领导和合作机构应在单个EIS或EA中评估提案,并发布联合决定记录(ROD)或无重大影响的发现(FONSI)。这一规则变化的目的是统一多个机构的审查时间表,并巩固推进这一进程的责任。这一变化遵循了特朗普政府提出的“一个联邦决策”框架,要求各机构准备联合EA、EIS或FONSI并发布联合RODs。
最终规则还允许申请人和承包商在机构监督下准备EISs或ea时发挥更大的作用。最终规则包括要求决策机构或领导机构提供指导,独立评估EIS或EA,并对评估的准确性、范围和内容承担最终责任的法规。万博体育app手机登录
3类别排除的定义和适用性的变更
之前的《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将“类别排除”(CE)定义为“对人类环境没有单独或累积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类别,并且在联邦机构执行这些法规时所采取的程序中发现没有这种影响……因此,既不需要环境评估也不需要环境影响声明。”40 C.F.R.§1508.4(旧法规)。最终规则修改了定义,删除了“单独或累计”的术语。40 C.F.R.§1508.1(d)。
最终规则进一步补充,“通常”对环境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才有资格获得CE。Id.以前,一个机构会根据“特殊情况”评估一个项目,这可能会使一个通常被排除在外的项目受到审查,因为它对环境有重大不利影响。最终规则维持了这一程序,但对其进行了修改,规定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机构确定存在减轻影响的情况或足以避免重大影响的其他条件,则机构仍然可以断然排除拟议的行动。40 C.F.R.§1501.4(b)(1)。
4新《国家环境政策法》阈值部分定义了《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适用性
最终规则的一个新章节建立了一个框架,根据先前的司法判决,指导机构就《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适用性作出决定。根据最终规则,当机构的法定义务与遵守《国家环境政策法》明显冲突时,当国会根据另一项法规确定了取代《国家环境政策法》的要求时,或当机构正在履行非自由裁量责任或义务时,《国家环境政策法》不适用。
同样,最终规则描述了三个级别的审查(EA、EIS和CEs),并增加了一节题为“确定适当的NEPA审查级别”,规定了各机构确定项目需要哪个级别的NEPA审查的方式。40 C.F.R.§1501.3。
最终规则还修订了“重大联邦行动”的单独定义,明确排除了“域外活动或决定”、机构的非自由裁量活动、联邦资金或控制最少的非联邦项目,以及联邦机构对此类援助的结果没有充分控制和责任的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形式的财政援助。Id.§1508.1 (q)。
V。必须考虑的对效果或影响的变更
最终规则改变了机构评估项目累积或间接环境影响的义务。“效应或影响”的新定义取消了“累积效应”,“累积效应”一词也不再单独定义。最终规则还从法规中删除了“间接影响”一词。最终规则规定,“但是”因果关系不足以使一个机构对特定的影响负责,并指出,“如果这些影响在时间上遥远,地理上遥远,或者是一个漫长的因果链的产物,通常不应被考虑”。Id.§1508.1 (g)
此外,最终规则指出,“影响”不包括“机构由于其有限的法定权力而无法防止的影响,或无论拟议采取何种行动都会发生的影响”。Id.
6合理选择的新定义
最终规则提供了“合理替代方案”的新定义,规定此类替代方案必须“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满足拟议行动的目的和需要,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满足申请人的目标”。40 C.F.R.§1508.1(z)。
7更改用尽和公众参与规则
最终规则要求评论是具体和及时的,并指示机构发现不具体和不及时的评论将被视为“未用尽并被没收”。与建议规则不同的是,最终规则将不要求质疑某项行动或分析的人在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书发出后30天内首先提出异议。
结论
《最终规则》旨在与判例法和代理实践保持一致并加以编纂。然而,许多州和环保组织反对拟议的修改,并表示反对最终规则,因此就其条款提起诉讼的前景似乎很有可能。
此外,最终规则明确指出,这是根据《国会审查法案》接受国会审查的“主要规则”,因此,CEQ将向国会两院和政府问责局提交一份包括最终规则在内的报告,以供审查。它指出,最终规则将于2020年9月14日生效,如果国会审查改变生效日期,CEQ将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文件,以确定实际生效日期或终止该规则。鉴于这种可能性和可能提出法律挑战的可能性,受《国家环境政策法》约束的项目的利益方将希望监测这些发展。虽然承担受《国家环境政策法》约束的项目的公司可能会欢迎简化和加快《国家环境政策法》进程的变化,但他们应该仔细考虑如何在这一不确定时期最好地保护他们预期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