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2022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商务部”)发布了实施拜登总统紧急声明的规则草案,对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某些太阳能电池和组件提供临时关税减免。[1]商务部为公众提供了30天的时间对拟议的规则发表评论。

如果以目前的形式实施,拟议的规则将为从这四个东南亚国家进口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美国进口商提供有意义的缓解和增加关税的确定性。具体而言,根据拟议的规则,在拜登总统规定的紧急时期,商务部不会对从这些国家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关税,即使这些产品被发现规避了现有的反倾销(“AD”)或反补贴税(“CVD”)命令。拟议的规则不影响对来自中国大陆或台湾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现有AD/CVD订单范围内的进口产品的关税,包括包含来自中国大陆或台湾的电池,但在不同国家组装的范围内组件。

虽然拟议的规则对外国制造商、美国进口商和美国消费者(包括美国太阳能项目开发行业)来说是一个积极的发展,但如果以目前的形式公布,规则是有可能改变的。因此,在商务部悬而未决的规避调查中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必须在2022年8月1日截止日期前提交意见。...

继续阅读商务部就实施总统关于太阳能关税的紧急声明的拟议规则征求意见

去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其立法关于氢和脱碳市场的一揽子计划(“一揽子计划”),该计划提出了旨在发展欧盟氢市场的新规则。新规定为欧盟气候转型能源监管框架中蓝氢和绿氢的概念和作用带来了期待已久的法律明确。

实际上,欧盟委员会的一揽子立法计划旨在促进蓝氢的使用,至少到2030年,前提是蓝氢实现与绿氢相同的脱碳(即减少70%的温室气体)。但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审议该一揽子措施并通过接下来的立法程序时,可对蓝氢的拟议定义和条件以及拟议的管制激励措施进行修订。此外,欧盟委员会将被授权开发实施蓝氢和绿氢定义的许多方法。有意在欧盟/欧洲经济区从事蓝氢和绿氢业务的公司应密切关注这些发展。...

继续阅读《蓝色和绿色氢的新定义:欧盟委员会关于氢和脱碳气体市场的一揽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