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6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关于应对高能源价格的紧急干预的规定(“条例”)。该规例于10月7日在欧洲联盟官方刊物刊登。该规例有三个主要内容:
- 规定在高峰时段减少5%的用电量;
- 将能源公司的超额收入或利润归还各成员国的措施;而且
- 将收益分配给客户,以缓解零售电价,并将成员国可能干预零售价格的受益者类别扩大到中小型企业。
《监管条例》的市场干预是例外的(尽管是为了应对一场非同寻常的地缘政治市场混乱)。这将对能源市场的卖方和买方产生广泛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这些情况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争议、交易(重组)结构或额外的合规义务,这将需要专家意见和对该条例细节的理解。
减少耗电量
欧盟成员国将努力使所有消费者的用电量总体减少10%。减少电量的基准是参考期内相应月份的总用电量平均值,即自2017年起的前五年(11月1日至3月31日)。此外,为了降低零售价格和提高供应安全,成员国有义务在高峰时段降低5%的用电量(高峰时段定义为前一天批发电价预计最高的时段);预计总用电量将达到最高水平;或可再生能源以外的能源发电的总消费量预计将是最高的)。这些措施将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实施。
在一定范围内,会员国可酌情制定适当的执行措施,包括扩大现有的国家措施。这些参数包括防止违反欧盟绿色目标的保障措施。成员国只能对未按预期消耗的电力进行经济补偿。必须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市场经营者在收入之外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对非天然气/硬煤发电企业的盈余收入设置上限
在现收现付的电力市场中,电价是由为满足需求而向电网添加的最后一单位能源的边际价格决定的,天然气和燃煤电厂通常决定电价。随着俄罗斯能源武器化导致天然气价格飙升,电价异常高,导致“超边际”发电厂出现“盈余”收入——主要是利用天然气和硬煤以外的能源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为了解决这一市场反常现象,该条例规定了对超边际工厂实现收入的强制性上限,除非它们已经被封顶。通过将上限仅限于“已实现市场收入”,期货对冲或在价格处于低位时承担的合同义务将被排除在这一机制之外。这些收入上限将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适用。超过上限的已实现市场收入必须偿还给成员国。
设定这样的上限水平,以不转移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欧盟委员会将上限设定为180兆瓦/小时,委员会评估称,可再生电力生产商仍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因为上限价格高于过去十年的平均批发电价和当前相关发电技术的均衡能源成本(LCOE)。
不像伊比利亚半岛天然气价格上限机制在美国,拟议的措施不会对现货电价产生影响,也不要求纳税人为降低化石燃料发电厂成本提供补贴,从而降低零售电价。成员国必须使用上限产生的剩余收入来支持最终的电力客户。
过剩拥堵收入
除了最初的欧盟委员会提案外,最终法规还允许欧盟成员国在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剩余的拥堵收入为最终电力客户的利益提供资金。剩余的拥堵收入来自跨区域容量的分配,这将产生传输系统运营商(TSO)。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相关的TSO可以自由决定这些收入的用途,而不是欧盟所预见的优先分配电指令.该条例取消了TSO的自由裁量权,并将其分配给成员国,如下所示。
剩余收入(包括拥堵收入)分配给最终客户
《办法》列出了盈余收入的若干用途:
- 减少消费的财政补偿;
- 直接拨款;
- 对供电量低于成本的供应商进行补偿;
- 降低购电成本;或
- 促进对脱碳技术、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措施的投资。
该条例还载有一项在净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重新分配盈余收入的规定,以确保所有会员国都有支助其最终顾客所需的资源。
电力零售价格调控
该条例允许中小企业暂时从国家干预制定零售电价中受益。这项规定预见到一种可能性,即最终价格甚至可以定在成本以下,只要这种干预不扭曲需求减少,而且供应商既得到补偿又不受到歧视。
由于国家对电价的干预通常被认为会造成市场扭曲,因此通常只允许在特定和有限的情况下-如电力指令所规定的-通过委托公共服务义务(PSO)进行干预。欧盟委员会已经确定,目前的情况符合这些条件,因此该法规授权偏离欧盟的规定电指令以及将零售降价扩大到中小企业。
化石燃料公司超额利润的团结贡献
该条例还规定了对化石燃料公司产生的超额利润的强制性临时(2022-2023年)团结捐款。它打算从2018年开始的四个财政年度的平均应税利润中获得至少33%的利润,这些利润比平均应税利润高出20%。会员国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履行这一义务。
理事会已授权,这笔捐款的收益将用于向最终能源客户提供财政支持——特别关注弱势家庭和能源密集型行业(后者必须利用这笔支持投资于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或其他脱碳技术)。
对企业的支持
这些紧急措施为最终电力客户(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电力的供应商)提供了成员国支持。虽然由能源部门提供资金,但这种支助在给予公司时可能相当于国家援助。因此,在设计这些措施时,如有必要,必须按照,例如,《临时危机框架(TCF)(如前所述在这里).
该规定没有解决电力供应商的问题,尽管这种流动性问题可能严重影响供应商及其交易能力,但由于交易所要求增加抵押品而对冲头寸,电力供应商可能面临成本增加的问题。然而,10月6日,委员会成立了一个会员国咨询延长及修订TCF。审议中的修正案集中于若干领域,包括:
- 修订援助金额和简化标准,以支持当前版本的技术支持基金规定的受高能源价格影响的公司;
- 促进能源公司从成员国获得流动性支持,以支付金融抵押品;
- 明确成员国如何对其能源公司进行资本重组;而且
- 根据国家援助法,为支持减少电力需求的措施引入评估标准。
在当前危机的背景下,科文顿将继续关注欧盟法律的最新发展,并向您提供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