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巡回法院于科斯特拉诉美国联邦运输管理局该报告指责FERC未能考虑到碳的社会成本(SCC)是否是一种“普遍接受的”分析工具,用于评估《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的温室气体影响的重要性。该决定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机构参与SCC在项目审查中的必要性,尽管该决定没有强制要求该工具的使用。

正如我们在之前的帖子在美国,碳排放的社会成本是一个用美元来表示每增加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对社会的估计成本的工具。该工具由一个联邦跨机构工作组(IWG)开发,最初是为了帮助规则制定背景下的成本效益分析,在项目审批中也有潜在用途,可以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对机构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然而,总的来说,法院已经接受了机构在分析中不使用SCC的决定,通常依赖于既定的规则,即《国家环境政策法》一般不强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看到40 C.F.R. 1502.22。

输入Vecinos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领域的最新裁决。此案涉及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批准德克萨斯州液化天然气出口终端和管道。在过去的项目中也是如此在美国,FERC量化了与设施建设和运营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但拒绝考虑这些影响对项目对气候变化的贡献的重要性。委员会的理由是,没有“普遍接受的方法将离散的、可量化的、对环境的物理影响归因于”单个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当地居民、环保组织和附近的一个城市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在其他事物之外根据40 C.F.R.§1502.21,委员会有义务使用碳的社会成本,这是CEQ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一项规定,要求各机构在“无法获得与合理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影响相关的信息”时,根据“科学界普遍接受的”理论方法或研究方法评估影响。

特区巡回法院认为,委员会对《国家环境保护法》的分析是不充分的。关于碳排放的社会成本的决定[1]仅仅是因为FERC没有考虑§1502.21的潜在影响,在本案的任何FERC命令或简报中都没有讨论或引用这一点。这样做,它区别了早期华盛顿巡回法院的裁决,该裁决支持FERC在其他项目中不使用碳的社会成本的决定,该裁决也没有讨论该规定。[2]

因此,在候审期间和未来,FERC和其他机构将不得不更直接地评估该工具及其背后科学的严谨性。支持者会辩称,碳的社会成本是一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方法,§1502.21要求纳入《国家环境政策法》:国际工作组的SCC框架在这一点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从一开始就被设计用来反映科学共识,包括三个被广泛引用的气候经济影响模型,每个模型都经过了广泛的同行评审。美国国家科学院已经认可了这一工具并就如何加强它提出了建议拜登政府正在积极地工作通过与利益攸关方和专家开展包容性的公共程序,确保预测基于“现有的最佳科学”。

这一决定是一系列评估FERC NEPA分析充分性的案例中的最新一例。特区巡回法院要求FERC更充分地考虑已批准项目的气候后果,特别是合理的可预见的下游影响额外的化石燃料运输基础设施,以及Vecinos是在同一个方向上的另一种推动。但是,就像过去一样,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明确表示,它不会强迫FERC承担碳排放的社会成本。事实上,Vecinos法院发回批准,但没有撤销,并得出结论,即使在讨论§1502.21之后,委员会也“有合理的可能”能够得出相同的结果,并且撤销可能“不必要地扰乱项目的完成”。在法院做出裁决后,设施建设仍在继续。

即使Vecinos对于FERC和其他机构来说,行政和立法部门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在项目批准中更广泛地采用碳的社会成本。到本月底,跨部门工作组将提交关于联邦政府“决策、预算和采购领域”应适用SCC的建议,其中可能包括项目批准和《国家环境政策法》分析。具体到FERC,预计拜登总统将很快宣布接替尼尔·查特吉委员的人选,这可能会使委员会变成民主党占多数,并为格利克主席提供额外的支持口头上支持让委员会在NEPA分析中考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性和碳的社会成本。

[1]Vecinos另一位法官认为,委员会的环境正义分析受到了武断的限制,因为它没有讨论距离项目地点超过两英里的潜在不成比例的影响。

[2]参见地球报告公司诉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 828 F.3d 949, 956 (dc Cir. 2016);参见阿巴拉契亚之声诉FERC(2019年2月19日特区公告);塞拉俱乐部。诉FERC, 672 Fed. Appx. 38,39 (D.C. Cir.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