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发布命令,接受PJM互联有限责任公司(PJM)和新泽西公用事业委员会(NJ BPU)之间已执行的州协议方法研究协议(研究协议),根据该协议,PJM将征求项目建议,以扩大或升级其传输系统,到2035年为新泽西州提供7500兆瓦的海上风电交付能力。新泽西州是PJM地区第一个使用州协议方法的州,这是PJM运营协议中补充的输电规划和成本分配机制,旨在满足各州的公共政策需求。

由于PJM地区的另外两个沿海州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也采用了海上风电目标,因此研究协议可能是先例,因为这些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正在努力实现各自的目标。

根据“州协议法”,PJM地区一个或多个经各自州授权的州政府实体可自愿同意,为满足州公共政策要求,负责分配拟议输电扩展或增强的所有费用。由于国家协议办法被设计为一种灵活的机制,因此不存在形式上的服务协议。在研究协议的文件中,PJM解释说,该协议被用作确定适合新泽西州公共政策目标的传输项目的第一步。

研究协议要求PJM利用其现有的关税流程召集竞争性提案窗口,以征求传输解决方案,并通知PJM将在2020-2021年区域传输扩张计划周期中研究和规划新泽西州的公共政策目标。在其他研究中,PJM可能会进行类似于系统影响或设施研究的分析,以评估特定互连点海上风电容量的交付能力。

研究协议还确定了关键日期和里程碑,包括:(1)PJM将努力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发布项目提案的初步建议,供新泽西州BPU考虑;(2) PJM将努力在2022年2月15日左右向新泽西州BPU提供最终的传输项目建议,但无论如何都不迟于2022年9月1日;(3)在收到PJM的最终建议后不迟于70天,新泽西州BPU将进入一份向FERC提交的投资意书。投资意向书将确定新泽西州BPU选择的项目(如果有的话),以及该项目的指定开发商和成本分配方法。

尽管PJM将根据研究协议向新泽西州BPU提出有关具有成本效益的输电增强或扩建建议,以纳入区域输电扩建计划,但新泽西州BPU不需要选择作为竞争性提案过程一部分提交的项目提案。州协议方法允许新泽西州BPU选择不同的拟议传输增强或扩展,以纳入区域传输扩展计划。因此,在2月16日的命令中,FERC承认,任何项目、开发商或成本分配方法的选择都可能是PJM后续申报的主题。

2月16日的命令副本可以找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