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英格兰纳税人协会(“NERA”)最近向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提交的请愿书获得批准,州对净计量的监管可能会成为过去式。NERA的请愿书要求FERC(1)发现对零售表的客户端(如屋顶太阳能设施)的发电源的批发能源销售具有专属的联邦管辖权,并且(2)命令此类销售的费率按照1978年的《公共事业监管政策法案》(“PURPA”)或《联邦电力法案》(“FPA”)(如适用)定价。

《NERA》的请愿书将极具争议。因此,这篇文章应该引起广泛的市场参与者的兴趣,包括电表发电背后的所有者,公用事业,批发和零售电力市场的参与者,以及国家委员会和政策制定者。

在净计量安排下,客户生产的电量通常由公用事业公司按月与客户消耗的电量相抵销。NERA的请愿书强调,在这些情况下,公用事业公司可以将其生产的电力以相同的零售价格卖给客户。这一价格由国家监管委员会制定,可能比现行批发价格高出大约四倍。NERA的请愿书特别要求FERC宣布其对屋顶太阳能设施和位于零售电表客户端的其他分布式发电的电力销售的管辖权,只要(i)此类发电机的输出超过客户的需求或(ii)此类发电机的输出被设计为绕过客户的负载,因此不用于满足客户电表后面的需求。NERA的请愿书认为,在这些情况下,电力都被交付给当地的公用事业公司,然后再转售给公用事业公司的零售客户,使得州际商业中的交易批发销售受到FERC的专属管辖。

NERA的请愿书挑战了FERC 2001年的决定中美能源2009年的决定负责解决客户既消耗公用事业公司出售的电力,又将现场产生的电力输送给公用事业公司的情况。在中美能源,委员会发现,当(i)公用事业客户安装发电设备并向公用事业公司供电,(ii)公用事业公司在每月计费周期内将客户所交付的电量与客户所消耗的电量相抵消,以及(iii)客户在该计费周期内消耗的电量超过其所交付的电量时,不存在电力销售。在负责年,欧盟委员会延长了调查结果中美能源在净计量安排中,安装在客户零售电表后面的发电机由第三方屋顶太阳能开发商拥有。

对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提出质疑中美能源而且负责在美国,NERA的请愿书指向了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2010年的意见所以。爱迪生诉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案发现FERC依赖于电网周期来确定电力销售是否发生在发电机消耗的电站电力上是“相当武断和无原则的-当然作为一个司法标准。”[1]NERA的请愿书还挑战了委员会批准的净额原则中美能源而且负责他们认为,即使电力是与批发销售有关的实物返还,委员会已经认识到,返还的能源并不会首先削弱FERC对批发销售的管辖权。

由于请愿书提出了联邦管辖权的门槛问题,委员会的决定可能会对每个州的网络计量计划产生严重影响,除了那些没有州际电网服务的地区(即。阿拉斯加、夏威夷和德克萨斯州控制的电网的电力可靠性委员会)。如果FERC批准申请,包括州委员会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几乎肯定会向委员会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如果被拒绝,则会向美国巡回上诉法院寻求复审命令。

NERA的评论请愿书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1]所以。爱迪生诉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03 f.d d 996, 1000 (D.C. Cir.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