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C最近发布了一项制定规则建议公告(NOPR)改革实施1978年《公共事业监管政策法案》(PURPA)的法规,该法案鼓励发展某些小型发电和热电联产设施。PURPA和FERC多年来实施的规则为这些设施提供了一些好处,并规定了电力公司从这些设施购买电力的义务。FERC现在得出结论,由于电力行业在过去几十年的变化,是时候修改一些PURPA规则了。但是FERC的提议肯定会引起争议。值得注意的是,三位FERC委员中的一位反对NOPR。

NOPR应引起广泛的电力市场参与者的兴趣,包括热电联产和某些类型的小型发电设施的公用事业和投资者。

背景

PURPA建立了一个框架,鼓励发展不依赖化石燃料的小型电力生产设施,[1]以及热电联产设施,并指示FERC制定实施规则。符合特定标准的发电资源被视为“合格设施”,或QFs,在其他好处中,有权以公用事业公司避免的成本或协商的价格向公用事业公司出售电力。资历架构可选择以“可用”方式出售能源(即资历架构确定该等能源可用时),或作为在特定期限内交付电力的法律强制义务的一部分。

执行PURPA规定的责任由FERC和各州共同承担。FERC建立资格和认证QFs的标准。FERC还为公用事业的避免成本制定了一般标准,但每个州都有责任确定其公用事业的实际避免成本。避免成本是指电力公司如果不从QF购买电能或容量,将自行生产或从其他来源购买的电能或容量的增量成本。[2]

NOPR指出,自1980年FERC发布实施PURPA的规则以来,电力行业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当时该行业由垂直整合的公用事业公司主导,这些公用事业公司利用自己的发电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今天,由于技术的进步和FERC的传输开放准入规则,有批发市场,独立的发电机可以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出售电力。根据FERC的说法,这些市场支持可再生资源的进入,还有其他联邦和州计划为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提供激励。NOPR指出,“目前运行的大多数可再生资源不依赖PURPA。”因此,FERC提议“根据自1980年PURPA条例颁布以来的情况变化,重新平衡委员会PURPA条例的利益和义务”。

FERC的建议

FERC建议对PURPA实施规则的以下方面进行更改。

各州限制固定能源费率的灵活性

美国联邦电力监管委员会(FERC)目前的规定为QFs提供了一种选择,即在发生法律强制执行义务时,接受购买电力公司计算并确定的避免成本。允许QF在整个合同期限内固定其利率的目的是为QF获得融资提供必要的确定性,但根据FERC的说法,这已被证明是PURPA规则中最具争议的方面之一。FERC表示,数据显示,近年来能源价格普遍下降,使得QFs利率中的固定能源部分远远高于市场价格,这可能代表了购买公用事业公司在交付时实际避免的能源成本。此外,NOPR注意到,有证据表明QFs可能不再需要在合同期限内固定能源费率以获得融资。

NOPR建议:各州可能会要求能源价格,但不要求产能价格,[3]在QF合同中,根据电力公司在交付能源时可用的可避免成本的变化而变化。

NOPR建议:各国可以允许QFs有固定的能源价格,但可以根据合同期限内预计的能源价格,根据预计的交付日期确定固定价格。

各州决定能源费率的灵活性

自从FERC多年前制定PURPA规则以来,电力行业已经从公用事业公司通常根据行政决定的服务成本制定费率演变为现在通常基于竞争市场力量的费率。FERC提议允许各州依靠竞争力量,而不是行政决定,来设定可用的可避免成本能源费率。

NOPR建议:各州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而不是行政规定的避免成本来设定能源费率。具体地说:

  • 对于向位于有组织电力市场的公用事业公司销售的QFs,各州可以在能源交付时以当地边际价格(LMP)或类似的市场决定价格设定可用电价。
  • 对于向有组织的电力市场以外的电力公司销售的QFs,各州可以从流动市场中心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设定可用能源费率,或者根据能源交付时基于天然气价格指数和指定热费率的公式计算。
  • 各国可根据竞争性招标程序确定能源和容量费率。

这项提议可能意义重大。具有竞争性批发市场的rto和iso为美国三分之二的电力消费者提供服务。

购置权改革

FERC目前的规定允许公用事业公司终止其与QF签订新合同的义务,前提是该公用事业公司能够证明QF在某些特定的竞争性批发市场中具有非歧视的准入权。有一个可反驳的假设是,净容量为或低于20兆瓦的QFs没有这种渠道,因为较小的QFs被认为比较大的QFs进入批发市场的能力要低得多。NOPR解释说,当FERC在2006年设定这一假设时,有组织的电力市场只存在了几年,并不是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很好地理解。现在,鉴于有组织的电力市场的成熟,以及FERC为简化小型发电资源的互连和市场准入而采取的行动,FERC认为,规模较小的小型电力生产设施可以获得必要的行政和技术专长,以获得非歧视的市场准入。

NOPR建议:将小型电力生产设施(但不包括热电联产设施)的可反驳推定降低到1兆瓦。热电联产设施不适用降价,因为热电联产设施主要是为生产过程提供热量,而不是出售电力,而且热电联产设施的所有者可能不熟悉能源市场和销售的技术要求。

FERC还建议承认州零售准入计划对公用事业公司QF购买义务的影响。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电力公司通常负责在其特许服务区域内提供所有负荷。现在,一些州已经调整了他们的零售市场,允许客户从替代电力供应商而不是当地公用事业公司购买电力。这可能会减少电力公司为负荷服务的义务。NOPR指出,“电力公司的PURPA容量购买义务减少到零售选择减少其供应义务的程度是合理的。”

NOPR建议:公用事业公司从QFs购买的义务可以减少到公用事业公司的供应义务已经通过国家零售选择计划减少的程度。

相距10英里的小型电力生产设施可视为单个QF。

小型发电QF是指仅利用生物质、废物、可再生资源和地热资源生产电能的设施,其容量“与位于同一地点的任何其他设施(由委员会确定)一起不超过80兆瓦”。FERC现在认为,如果小型电力生产设施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英里(“一英里规则”),则应位于同一地点。因此,一英里以内的设施都是单个QF的一部分。因此,一英里规则影响了设施的大小,以及它是否超过了QF状态的80mw限制。

有人提出,一些小型电力生产设施的QF开发商绕过了一英里规则,在战略上选址使用相同能源的设施,相距略多于一英里,以符合独立的小型电力生产设施的资格。

NOPR建议:建立一个可反驳的假设,即位于1至10英里之间的附属小型电力生产设施是位于不同地点的独立设施。利益相关者,以及FERC的行为安和苏阿sponte,可以质疑QF认证,并通过证明相隔1至10英里的小型电力生产设施实际上是一个设施来反驳拟议的假设。相隔一英里或更短的设施无可争辩地仍然是一个设施,而相隔十英里或更远的设施则无可争辩地是单独的设施。NOPR提出了用于确定的物理和所有权特征。

合同权利要求商业可行性

如前所述,FERC的规则允许QF选择在交付时或发生法律强制义务时根据公用事业的避免成本计算其费率。然而,FERC的PURPA规则没有明确规定何时或如何建立法律上可执行的义务。根据FERC的规定,各州可以确定发生法律强制执行义务的情况,但不得设置障碍,使获得法律强制执行义务变得不合理地困难。QF开发商表示,他们需要这种义务的确定性来获得融资。

NOPR提议:资历基金必须根据客观合理的国家规定的标准,证明其在建造设施方面的商业可行性和财务承诺,才有权获得合约或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义务。NOPR提出了商业可行性和承诺的几个指标。

允许自我证明抗议

QF认证可以通过FERC认证或自我认证获得。在后者下,申请人须证明其设施符合资历架构的规定。FERC工作人员审查申请的完整性,但不评估申请。自我证明自备案之日起生效。没有发布命令。挑战自我认证的唯一方法是提交一份单独的声明性命令申请,要求FERC撤销QF地位。这样一份请愿书的申请费将近3万美元。

NOPR建议:当事人可就自我证明提出抗议,而无须另行提出申请宣布令的呈请及支付相关的提交费用。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自我证明进行干预和抗议。

格利克委员的异议

委员Richard Glick对NOPR的大方向和具体建议持不同意见。他对委员会“到目前为止未能表明其提案的某些方面满足了我们在法律下的基本责任”,以及“委员会似乎不再认为PURPA是必要的”表示关注。Glick专员指出,虽然他可能不同意大多数人对PURPA及其目标的重要性的看法,但“关于PURPA的持续相关性的政策辩论——毫无疑问,这是这个NOPR真正的意义所在——是国会需要解决的问题。”

Glick专员对NOPR中的具体建议表达了以下关注:

  • 取消固定价格合同选项将使QFs更难(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不可能)获得融资。以固定或已知价格订立合约的选择权,在鼓励资历架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确定一个地点边际价格(LMP)是一个合理的衡量可用的能源避免成本的标准,并且其他几个“竞争性价格”也足够了,这可能会使QFs仅依赖于基于天然气价格和热量价格的竞争市场中现货价格的综合衡量标准。该国许多地区尚未建立竞争性市场,即使有现货能源购买的流动性市场中心。
  • 将门槛从20兆瓦降低到1兆瓦,从而可以反驳在rto和iso内无歧视地进入竞争性批发市场的假设,这是不合理的,也没有证据支持。“似乎有些牵强地认为,1兆瓦的资源通常可以进入和竞争复杂的市场,例如,PJM Interconnection, l.l.c.,与大型垂直整合公用事业或商业发电机的资源组合类似。”

对NOPR的评论应在联邦纪事公布之日起60天内提交。

[1]小型发电设施是指80兆瓦或以下的发电设施,其主要能源是可再生能源(水电、风能或太阳能)、生物质能、废物或地热资源。

[2]基于避免成本的费率与在零售净额计量安排中提供给零售客户的信贷不同。这里所避免的成本通常只包括通过从QF购买而实际避免的发电成本。在净计量中,抵免通常还包括用于传输电力的电线所产生的成本,这是无法避免的。

[3]能源价格通常会收回生产能源的可变成本。容量费率通常收回发电设施的固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