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欧洲联盟法院(“CJEU”)举行进口商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和供应商通知客户的义务达到规定适用于复杂文章中包含的每一篇文章,而不仅仅是整个复杂文章。CJEU的决定支持“一次是文章,永远是文章的方法,并将要求外国制造商和欧盟/欧洲经济区进口商和物品供应商迅速调整其REACH合规计划。这一决定将对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地区产生最大的影响,在那里,它将增加外国供应链披露和跟踪法规中所列物质存在的压力高度关注授权物质候选清单(“候选名单”)的所有类别文章及其组成部分(美国、电子设备、纸及纸板产品、纺织品),可运往欧盟/欧洲经济区。

背景

REACH法规第7(2)条要求物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在以下情况下通知ECHA其物品中存在候选清单物质:(i)候选清单物质的使用之前未进行注册;(ii)该物质的浓度超过该物品中0.1%的阈值;(iii)每个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该物质的数量超过1吨;(iv)不排除在物品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包括处置)条件下,人类和环境可能会接触到该物质。该条例第33条要求含有浓度超过0.1%的候选清单物质的物品的供应商向其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物质的名称,以允许安全使用该物品。

REACH法规第3(3)条将物品定义为“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特殊形状、表面或设计的物体,这些物体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化学成分的功能。”然而,该条例并没有具体处理复杂物品(由其他物品组装而成的物品)的情况,在美国,大多数产品在欧盟/欧洲经济区销售。欧盟委员会、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和大多数会员国采取了位置0.1%的浓度阈值应在整篇文章的基础上测量(如。一台电脑)。相反,法国、比利时、德国和其他会员国则认为,浓度阈值应根据每一条款(如。(计算机的部件)组成复杂的文章。

这个决定

CJEU的这一决定是对法国提出的初步裁决的回应政变委员会在法国贸易和分销行业企业联合会和DIY和家装商店联合会提起诉讼的背景下。诉讼程序涉及法国环境部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和第33条就条款中所含物质的信息通报义务的通知的有效性。该通知表示法国认为,浓度限度应以构成复杂条款的每一条款为基础来衡量。

显然受到REACH法规实现高度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标的影响,CJEU的决定倾向于最具限制性的解释,并没有过多考虑相称性和国际贸易问题。法院认为,根据REACH规定,物品“在与其他物体组装或连接以形成复杂产品时,并不不再是物品”。根据CJEU的说法,一件物品仍然是一件物品,“只要它保持其形状、表面或设计,这些对其功能的决定作用比其化学成分更大,或者只要它没有变成废物。”

然而,CJEU区分了适用于物品生产者和进口商的第7(2)条通知义务和适用于物品供应商的第33条信息义务。在此基础上,法院考虑到REACH条例关于高度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标及其工业(生产者)责任和替代的原则,为不同的经营者分配了不同的义务:

REACH法规第7(2)条

  • EU/EEA生产商必须只通知ECHA“他们的”产品中存在候选清单物质。根据法院的说法,这意味着生产商不需要通知ECHA他们用于组装或生产复杂物品的物品中存在候选清单物质。
  • 相比之下,复杂物品的进口商必须通知ECHA,在构成进口复杂物品的任何物品中存在浓度超过0.1%的候选清单物质。法院的这一解释基于REACH法规对进口商的定义,即“在共同体内设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负责任的进口”(强调加)。

重要的是,CJEU认为,进口商从非欧盟/欧洲经济区供应链获得所需信息的任何困难都不会影响第7(2)条的解释。

REACH法规第33条

  • 复杂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其客户提供有关其产品安全使用的信息,如果构成复杂物品的任何物品含有浓度超过0.1%的候选清单物质,则至少包括候选清单物质的名称。CJEU的决定认为,这一解释是必要的,以确保在整个供应链上向最终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义务的有效性。

CJEU强调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以及行业责任原则,不考虑其决定对国际贸易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与之前的判决一致C-558/07关于REACH法规下单体物质概念的S.P.C.M和其他。在该案中,法院认为,“为了确保共同体内的真正竞争,单体物质进口商必须承担与制造商同样的义务,或承担导致成本调整的类似义务。”事实上,正如总律师在其的意见在美国,法院的决定将“在欧盟以外传播REACH法规制定的标准”。

虽然该决定不太可能立即引发执法行动,但它将要求进口商和供应商重新考虑如何评估候选清单物质在其产品中的存在。实际上,这增加了外国供应商的压力,以及向专业用户提供信息和响应欧盟/欧洲经济区消费者要求的行政成本。

*David Haughan是Covington & Burling LLP的Stagiaire,并就读于伦敦国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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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Cándido García Molyneux Cándido García Molyneux

Cándido García Molyneux为客户提供有关欧盟环境和产品安全立法的监管、政策和战略建议。他帮助客户有效地影响欧盟立法和指导,并遵守要求,在欧盟法院和机构代表客户。万博体育app手机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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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ándido García Molyneux为客户提供有关欧盟环境和产品安全立法的监管、政策和战略建议。他帮助客户有效地影响欧盟立法和指导,并遵守要求,在欧盟法院和机构代表客户。万博体育app手机登录

Cándido是该公司环境实践小组的联合主席。

Cándido深入了解欧盟对化学品、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气候变化、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的要求,以及它们与特定产品类别和行业的相互关系,如电子产品、化妆品、保健产品和更一般的消费品。

此外,Cándido在欧盟机构和贸易法以及向欧盟进口食品方面有特别的专业知识。Cándido还定期为客户提供西班牙食品和药品法律方面的建议。

Cándido的描述为欧洲商会E被评为“有创造力和聪明得吓人”。他的客户注意到“他有一种非常谨慎、深思熟虑的态度”,而且“他有高超的分析和写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