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一个由13家投资银行组成的财团宣布了他们的计划支持制定了一套“绿色债券原则”,旨在作为自愿性指导方针,鼓励新兴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更大、更一致的透明度、信息披露和诚信。

绿色债券是多边开发机构和其他商业项目开发融资机构发行的一类债务工具,其收益专门用于促进气候或其他环境可持续性的项目。利用绿色债券融资的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效改造、清洁水资源和可持续废物管理项目。这些工具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者提供了支持清洁能源和其他可持续性举措的工具。据路透社报道报告2013年,美国发行了超过10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

本周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为指定、披露、管理和报告绿色债券收益提供了具体指导方针。例如,《原则》要求绿色债券发行人明确规定:

  • 所得款项可投资的项目类别;
  • 该过程将用于选择和评估项目,
  • 债券收益将如何通过投资进行管理和跟踪,以及
  • 向债券投资者报告这些信息的频率和方式。

《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的副本出现了在这里

新准则的制定听取了发行人、投资者和环保组织的意见,起草委员会由美国银行、美林证券、花旗银行、Crédit Agricole和摩根大通牵头,并由非营利倡导组织Ceres协调。其他宣布支持绿色银行原则的投资银行包括法国巴黎银行、大和银行、德意志银行、高盛、汇丰银行、瑞穗证券、摩根士丹利、荷兰合作银行和S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