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巴克莱银行及其四名交易员(统称为“巴克莱”)驳回了联邦监管委员会执法办公室对其操纵市场的指控。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诉状旨在确认加州东区联邦法院总计4.88亿美元的民事罚款和撤销诉讼,理由是其指控巴克莱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操纵了西方电力市场。FERC诉巴克莱银行案(约2:13-cv-02093)。特别是,FERC指控巴克莱银行在西方的四个交易点建立了大量实物指数头寸,然后将其扁平化,以操纵洲际交易所(ICE)指数,使银行的金融掉期头寸受益。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巴克莱银行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诉讼中,对这些指控的事实和法律基础提出了强烈质疑,并辩称其活动是合法的。

巴克莱动议的核心是,联邦监管委员会缺乏追究涉嫌操纵指控的管辖权。一般来说,FERC监管电力现货市场,而CFTC监管期货市场。然而,一些市场参与者,甚至评级机构本身,对这些管辖范围的范围存在争议。

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2013年的判决亨特诉FERC案, 711 F.3d 155 (D.C. Cir. 2013),巴克莱辩称,CFTC而不是FERC对有争议的掉期合约拥有专属管辖权。巴克莱还辩称,FERC缺乏管辖权,因为该银行并没有通过任何有争议的合同实际接收或输送电力,而这是FERC管辖权的“基本要素”。

交易员们分别辩称,FERC可能不会以个人身份对他们提出操纵指控,因为他们不是《联邦电力法》意义上的“实体”。

另一种选择是,如果法院不驳回联邦监管委员会的指控,巴克莱要求法院将此案移交给纽约南区法院,因为巴克莱及其交易员并不居住在加州,而被指控的活动发生在巴克莱位于纽约市的West Power Desk。

巴克莱要求撤诉的听证会定于2014年4月24日举行。巴克莱要求暂停诉讼,直到法院对该动议作出裁决。关于暂缓执行请求的听证会定于2014年1月16日举行。